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海泰畜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元竹镇野叶村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新建猪舍、干粪暂存场、沼气发电装置、废水处理装置、职工生活宿舍等建筑,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祖代种猪550头、二代母猪1800头、年出栏生猪39500头。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②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支持;
(2)公众对项目周边环境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弥补环境影响;
(5)公众关注的其它事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海泰畜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元竹镇野叶村;
联系人:姚总
电话:13857330297。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戴工
电话:025-86773157。
江苏海泰畜牧业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