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泰兴新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8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泰兴市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由来及主要建设内容概要: 泰兴新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16万元新建泰兴市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3511m2,建设商业用房,小高层、高层居住用房以及相关辅助用房。项目预计2018年10月建成入住。 二、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江苏新光泵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杭先生 电话:13585320372 邮编:225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76号 邮编:2254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分施工期与营运期。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建成使用后主要排污环节、污染源强、环保措施方案、总图布置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排放的污染物预测分析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分析评价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明确是否能够达标排放;提出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当地居民对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2)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对建设项目方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4)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项目的支持态度; (5)对环评单位有什么要求; (6)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指点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传真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将意见邮寄或者发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