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6月26日~2017年7月10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6000吨/年对氨基苯乙醚扩建、塑料回收造粒及2-氯丙酸甲酯技术改造副产二氧化硫、盐酸、亚硫酸钠项目
项目由来及主要建设内容概要:
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6000吨/年对氨基苯乙醚扩建、塑料回收造粒及2-氯丙酸甲酯技术改造副产二氧化硫、盐酸、亚硫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1月21日取得泰兴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文号:泰环字[2016]19号,详见附件3)。
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生产、发展及污染物处置、形式要求,对照原环评、变更报告和相应批复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发生如下变化:
(1)生产设备发生变化:由于原设计生产装置不能满足生产要求,项目方对部分设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方可满足生产,产能不变;
(2)尾气处理设施变动:1)2-氯丙酸甲酯项目:实际生产中为更高效处理低温精馏工序尾气,处理工艺由“经两级水+一级碱水吸收后通过18m排气筒(10#)排空”变更为“二级碱吸收后通过18m排气筒(10#)排空”;2)对氨基苯乙醚项目: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甲苯废气能够充分回收后套用,将加氢工序尾气处理工艺由“二级冷凝+二级水吸收后通过20米排气筒(6#)排空”变更为“二级冷凝+一级水喷淋后通过20米排气筒(6#)排空”,甲苯脱溶不凝尾气处理工艺由“二级冷凝+一级水吸收后进入废气焚烧炉”变更为“二级冷凝+二级水喷淋后进入废气焚烧炉”;
(3)固废产生量及处理发生统计误差:1)对氨基苯乙醚釜残:原环评报告中物料平衡表中釜残为187吨,后统计为57.59吨,收集外送泰兴市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处置,前后出现统计误差,实际产生量187吨,收集后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对氨基苯乙醚废镍催化剂:原环评报告中物料平衡表中废镍催化剂为12.5吨,后统计为14.63吨,收集外送宿迁久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前后出现统计误差,实际产生量为12.5吨,收集后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重新报批后项目危险固废收集后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废气焚烧炉非甲烷总烃废气量变动:2017年2月企业委托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6000吨/年对氨基苯乙醚扩建、塑料回收造粒及2-氯丙酸甲酯技术改造副产二氧化硫、盐酸、亚硫酸钠项目非甲烷总烃总量做了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同年通过审批,原环评中非甲烷总烃统计只为焚烧炉烟气中造粒废气总量,全厂项目部分废气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尾气中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醇、乙醇、MIBK、DMAPA等均构成非甲烷总烃总量因子,因此造成与原环评报告中数据不一致,为此非甲烷总量变更为“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醇、乙醇、MIBK、DMAPA”总和 4.804吨/年,增加量4.772吨/年。
二、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
电话:13801435445;邮编:225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女士 电话:15351599053;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76号; 邮编:2254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表。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分施工期与营运期。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建成使用后主要排污环节、污染源强、环保措施方案、总图布置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排放的污染物预测分析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分析评价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明确是否能够达标排放;提出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要求,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当地居民对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2)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对建设项目方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4)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项目的支持态度;
(5)对环评单位有什么要求;(6)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指点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2)将意见传真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将意见邮寄或者发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