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始建于2002年4月,2015年泰兴精细化工园将化工园区面积由16.94平方公里调整至25.72平方公里,调整后新增的南部拓展区面积为8.78平方公里,该片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延伸现有化工产业链。并于2016年7月取得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苏环审[2016]66号)。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并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苏政发[2016]96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的文件精神,园区主动优化区内沿江产业空间布局,从区域、资源、环境、运输、市场等方面综合考虑,委托规划单位编制完成了《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发展规划设计调整(2018-2030)》,与原规划范围相比:原东边界沿江1公里内已开发区域原则上保持现状,未开发区域主动避让1公里调出化工区域,西部新增置换地块以发展日化产业和涂装产业为主。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发展规划设计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园区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发展规划设计调整(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简介:本次规划调整原则上将规划区域面积控制在29平方公里左右,与原规划相比,原东边界沿江1公里内已开发区域原则上保持现状,未开发区域主动避让1公里调出化工区域,西边界南北两端由沿江大道扩至鸿庆路,被边界扩至龙岸大道,南边界不变。西部新增置换地块以发展日化产业和涂装产业为主。
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发展规划设计调整(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五杨通江路滨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761048708
联系人: 王工
三、项目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联系电话:18061442019 电子邮件:952964694 @qq.com
联系人:张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规划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园区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园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园区区域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园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园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5)分析园区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8)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园区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告为该规划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期间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媒体信息公开、专家咨询、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